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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邀请律师代表座谈征求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意见

时间:2015-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27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广泛征求律师对我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共11名律师界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
    铁岭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检察长薛桂芳首先向律师代表们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感谢多年来各位律师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表明检察机关真诚接受律师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态度。
    律师代表们在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后,一致认为市检察院能够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度重视,这么诚恳地征求意见,给律师们带来耳目一新,如沐春风的感觉,希望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建设新型检律关系,翻开铁岭律师执业新篇章。代表们还就解决自侦案件侦查阶段会见难,加强检律庭前正常沟通,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告知,案件卷宗和法律文书制作,强化对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铁岭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检察长赵宏伟表示,市检察院今后将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整治执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限制律师执业权利等“顽疾”。二是进一步健全和细化相关制度,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辩护与代理预约、重要案件信息等四个公开平台,健全接待制度,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四是强化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法律监督,按照上级院的相关规定,对于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或者控告,在受理后10日内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将处理情况向律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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