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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检察官与代表、委员共议公益诉讼

时间:2018-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作用,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全面开展,2018年11月22日,省检察院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省人大内司委和省司法厅有关部门参加了主题为“守护公共利益共建美好家园辽宁检察在行动”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忠清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的立法背景、基本内容和辽宁省检察机关一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受邀嘉宾共同观看了《“守护公共利益共建美好家园”——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纪实》专题片;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三处检察官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受邀嘉宾进行了座谈交流。省检察院副巡视员孙策主持了开放日活动。

受邀嘉宾对辽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如何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戴长冰:

公共利益保护是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一些行政执法边界不清晰的领域和灰色地带,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填补监督空白,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担当。国有企业作为公共利益的承担着,会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共同守护美好家园。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普法宣传力度,走进学校、厂矿、机关、社区,通过宣传宣讲唤醒社会大众的公益保护意识。要加大重大、有影响案件的惩处力度,开展一系列典型案件的曝光,扩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华电有限公司电气分厂继电班班长马晓红:

公益诉讼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也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公益保护问题的有效方法,建议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公益案件办理力度。

省人大代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林峰:

公益诉讼作为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不仅对检察机关对社会各界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社会治理需要健全完善的制度约束,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明确自身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定位,规范公益案件办理工作,完善细化相关工作流程,积极探索出一条公益诉讼的“辽宁做法”。

省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

律师是公益保护的重要参与群体,省律师协会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从党中央制度设计层面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积极参与、主动思考律师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指导各地律师协会成立律师参与公益诉讼专门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实现有效对接,配合各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在律师群体中加强宣传和学习,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注重挖掘公益案件线索,共同推动公益保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律师参与公益诉讼活动。建议省检察院及时研究制定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公益诉讼工作规范,使参与公益诉讼的各方主体,能够有更好的行为遵循。

省人大代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3车间副主任赵利军:

公益诉讼制度的设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对于一些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企业行为以及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的空白地带通过法律途径制约盲目生产行为和恶性竞争行为,为大型国有企业、守法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

民建本溪市主委、省政协委员郭永全:

公益诉讼工作为政协的民主监督提供了新的思路,开辟了更加规范有效的途径,要加强自身对公益诉讼知识的学习,发挥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能,更好的为保护公益作出努力。

省人民监督员、辽宁鼎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靓:

在公益诉讼宣传方面律师应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与基层群众实现一对一对接,扩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提升群众公益保护意识。

省政协委员、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李衍军:

作为省政协委员、省检察院的特约监督员,参加此次活动感触非常深,在某些公益保护领域由于行政职权划分不明确,造成行政执法部门推诿扯皮,导致出现权力真空地带,降低了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成本,许多公益保护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公益诉讼制度填补了公益保护的空白,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力度大、效果好,同时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李晓强:

公益诉讼工作涉及面广,建议检察机关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加强对涉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唤醒广大群众的公益保护意识。

省人大内司委内务处副处长李雨印:

省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拟将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列为常委会工作计划。前期需要大量的调研工作,希望检察机关予以配合。

省人大内司委司法处主任科员吴光:

建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相结合,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省检察院将在会后对与会嘉宾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及时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水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力发挥好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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