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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调研视察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

时间:2020-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期,朝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对朝阳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与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调阅卷宗等方式先后深入凌源市、建平县、北票市、双塔区、朝阳县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视察。

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荣昌一行十人到市检察院调研,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涛、副检察长隋景宏及市院相关科室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前,调查组及参会领导实地考察了朝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检务综合大厅等。

侯荣昌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就如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检察机关作用独特,责任重大,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键部门。要配备综合素质高的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加强对未检工作规律性的研究。加强未检工作的综合治理,与教育等部门开展合作,重点探索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延伸工作触角在未成年人综合帮教体系方面,主动作为,借助现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积极开展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建设要在全市推广、普及。二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要从重打击,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体现打击与帮教并重。三是法治进校园工作要不断完善,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增强工作的实效。四是与人大共同完成未成年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就个别方面工作争取早日形成条例和决议。

座谈会上,长姚涛就朝阳市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未检工作的亮点及取得的成绩作了全面汇报,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的内容和工作的方向,对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重视与支持表示感谢。参会人员就近年来朝阳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对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并表示将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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