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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话检察丨省人大代表宋岐国:加大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探索力度

时间:2023-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办公室、营口市检察院


编者按


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这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宣言书和行动指南,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今天起,辽宁检察公众号推出“代表委员话检察”专栏,倾听他们的建议与期待。


(宋岐国,省人大代表,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党委副书记、厂长)


多年来,辽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人大代表,我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座谈会,以及各种深入民营企业的调研走访活动。我深切感受到,辽宁检察机关多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有力度、有温度。


日前,省检察院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该方案条理清晰、举措精准、内容详实。我充分体会到,辽宁检察机关在法治辽宁建设上动真格,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促进全面振兴上有实招。



我注意到,此次出台的“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内容。要求进一步探索拓宽合规案件的范畴,以检察办案促进提升各类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企业合规,是未来企业做大做强的核心竞争力。我希望辽宁检察机关能够加大合规工作探索力度,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合规的重点是企业管理层面。希望检察机关能通过发现企业管理中的制度问题、共性问题,将企业的司法需求与检察供给建立联系,打造具有指导意义的合规样本,真正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影响。


➤立足合规案件办理与企业建立畅通的沟通交流渠道,收集企业发展外部存在的问题,通过延伸履职的方式深化溯源治理,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行稳致远。


➤在推动企业合规过程中,将检察工作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法律需求,通过检察履职为企业发展做好综合研判。


建议检察机关能够多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帮助民营企业真正了解认识合规制度、提高法律意识、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良性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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