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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话检察丨全国人大代表王秀英: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时间:2023-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办公室、阜新市检察院


编者按

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省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这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宣言书和行动指南,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从4月23日起,辽宁检察新媒体推出【代表委员话检察】专栏,倾听他们的建议与期待。


▲王秀英,全国人大代表、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


作为一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我最为关注的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今年全国两会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我提出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当天就收到了最高检办公厅的回复,体现出检察机关对代表意见建议的高度重视。


年初,省检察院印发《辽宁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2023-2025年)》,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责任与担当。我认为,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就是保护辽宁的未来,是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辽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地落实,着力构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屏障,确保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以阜新检察机关为例,在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要求,坚持打击犯罪与司法保护并重,靠前预防与溯源治理齐抓,夯基固本与改革创新共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第一检察部获评共青团辽宁省委“青年文明号”。



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检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希望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共护祖国未来,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以全面平衡为方向,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坚持惩防并举救护未成年人,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以专业规范为目标,全面提升未检领域司法能力。开展好“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干警素养、搭建保护平台”三大工程,为夯实履职基础注入能量,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水平。


➤以能动履职为抓手,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心圆”,着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以真情感化为助力,扎实推进多维度精准帮教。开展好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适时提供法律援助及心理疏导,在服刑阶段妥善安排亲情会见,深化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使其更好融入社会。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健全未成年人检察机制。适应时代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高质量检察产品,持续健全强制报告、从业限制、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等制度机制,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奋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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