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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在司法改革中推进遴选创新 注重三类人员管理科学化

时间:2018-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在辽宁省委组织部和省检察院党组指导下的省检察院择优选调20名司法行政人员工作圆满完成。在经过为期三天的岗前培训后,这20名遴选干部充实到省检察院相应的岗位。

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省检察院决定择优选调20名司法行政人员。在这次选调工作中,省检察院努力践行十九大关于建设干部队伍的新要求,积极探索选调工作的新方法。省检察院党组率先成立选调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关于政策法规、工作技能、纪律作风等多次培训活动和研讨会议,明确选调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政策纪律。同时,通过调研走访,多次修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在具体的遴选过程中,省检察院采取透明资格审查,委托第三方“命题组考、主持面试、判卷核分”以及科学的差额模式,确定人员进入政治考察阶段。

省检察院干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学的差额模式是这次遴选工作最大的工作创新,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进入政治考察环节。通过全程科学的差额招录模式,多轮差额比较,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做到好中选优。这是在新形势下拓宽选人视野,减少用人失察的创新选调模式。”最后,通过严谨的政治考察、专业细致的档案审查,确定出最终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顺利如期完成选调工作,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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