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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办公室

7月9日上午,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在省院举行。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作重要讲话。各市(分)院检察长分别汇报了司法体制改革两年来取得的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会议由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主持,省院党组成员、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于天敏检察长指出,辽宁虽然是最后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但我们的改革蹄疾步稳、很有成效。以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已经初步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效果初显,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这次座谈会既是对两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总结交流会议,也是对存在问题的梳理调研会议,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次推进会。各位检察长对改革经验和问题总结、归纳、提炼的都比较好。我们既要看到改革取得的成效也要正视问题和困难,确定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工作思路,凝聚全体检察人员的共识,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于天敏检察长要求,要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在深化改革中巩固改革成果,在巩固改革成果中深化改革,坚决防止走回头路。一是进一步深化员额制改革。要以“三定”工作为基础,确定各级院各业务条线员额检察官的基础办案量,合理设定检察官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要落实员额退出机制,不能履行职责、不能独立办案的员额检察官要退出员额。要探索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解决三级院之间、地域之间、部门之间员额比例不平衡问题。二是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对员额检察官一方面要按照权力清单放权到位,另一方面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也要到位。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案管部门、纪检部门都要承担起监督责任。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检察人员的政治保障、经济待遇保障落地落实。三是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准备。最高检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顶层设计,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和高检院的规定,不允许搞变通。要加强业务部门下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既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化,也是解决员额制改革存在问题的良好契机,要按照中央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四是各级院党组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省委、高检院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改革,要把推进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实落地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实践,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引导工作贯穿改革始终,确保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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