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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传达贯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

时间:2018-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7月31日上午,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传达会议精神,并就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的重大意义。从时间节点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随着新的社会矛盾的转化,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都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的大背景下召开这次会议,对政法改革、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来说意义重大;从主题主线来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我们的工作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是这次会议的主线。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会议的影响力来看,这次会议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对今后如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部署。通过这次会议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的目标、方向更加明确,方法、路径更加清晰,信心动力更加充足。

会议强调,要全面把握两个会议重点内容、重要任务。要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两个会议精神,特别是郭声琨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开幕和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适时召开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和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会,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抓好巡视整改。

二是全力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检察环节各项维稳措施,重点抓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涉军涉众等特定利益群体聚集上访、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等工作,切实加强预测预警预防,牢牢把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动权,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辽宁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上,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及时完成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要求年底前精准落地。

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聚焦涉黑涉恶重点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滋生土壤,努力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基层政权稳固,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五是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惩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等领域的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履行职能,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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