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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多措并举完善司法责任制

时间:2021-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办公室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司法责任制。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围绕“捕、诉、抗、追”四个环节,聚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请抗诉、追诉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等四个方面,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隐患,先后制定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定期清理、规范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小切口、有实效的内部制约监督体系。二是加强权责履职指引。修改完善《辽宁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职权划分指导意见(试行)》,针对不同类型检察人员具体职权,进一步确定相应责任,探索履职指引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深度融合,实现对各类履职行为的可提示、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三是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深化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制度,加强对业务部门全面应用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填录案件信息和文书制作、流程节点执行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提示。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涵盖检察机关全部业务领域和业务全流程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组织形式,规范职责权限,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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