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新闻发布会

营口市检察院召开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营口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三项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全市各政法单位领导和部分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共20余人参加。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娟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周娟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以为中心”法治思想作为营口检察工作的思想统领,以满意作为检验标准,以提升服务保障经济振兴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牢固依托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推动营口检察工作创新健康发展。通过深入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促进执法司法质效全面提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通过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通过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形成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诉求工作新局面。

周娟强调,2019年下半年是营口检察机关以上三项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三项工作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是否得到群众的认可,需要营口市两级院检察干警凝心聚力、积极推进,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的广泛监督与支持,从而推动营口市检察机关在践行“以为中心”的法治道路上走的更远,在推动营口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更加担当,在打造天蓝、河清、安全、整洁、有礼、文明、法治的营口发展中更有作为。

发布会上,与会记者围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目的、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展等方面提出问题,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予以详细解答。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