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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6月8日,辽宁省检察院举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检察工作职能,以事要解决为关键,以构建多元救助格局为抓手,以畅通渠道为重点,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信访矛盾攻坚,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5123件符合回复条件的群众信访进行了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群众申诉、国家赔偿案件309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1件,发放救助金129人719万余元。通过集中攻坚,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来访、重复访、越级信访分别下降7%、17%和12%,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信访有关部门的认可。

发布会上,还特别提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在省检察院报送的某信访案件化解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省检察院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使这起历经十一年的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希望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做好群众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以百姓心为心,为民排忧解难,把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在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祥国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从三个方面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经验和成效:一是深化“三个认识”,切实增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本质是司法为民,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百姓心为心,努力解民忧,办实事,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汇聚强大力量。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继承发扬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效载体,是检察机关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务实之举。二是确保“四个到位”,切实提升“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关键是“事要解决”,要带着真挚的感情、强烈的责任,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建立群众信访检察长研判调度制度、群众信访事项四类办理制度、制定全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办理规定、《来信办理流程图》《第十检察部来信办理流程(试行)》。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机制建设到位,协同办理到位,办理实效到位。三是坚持“三个并重”,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根本是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坚持温度与力度并重,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用有温度的答复向人民群众递交满意答卷。

发布会最后,新闻发言人针对记者提出问题作了简要回答。辽宁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尹航就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机关采取畅通“网、电、信”信访渠道,检察战疫“不断线”,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服务群众“不打烊”,优先处理 认真办理 跟踪反馈 助力疫情防控“不松劲”,减轻疫情影响 助力扶贫攻坚 司法救助“不降温”,确保防控疫情传播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两手抓、两不误”信访工作情况作介绍。

针对下一步打算,高祥国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事要解决,多元救助,畅通渠道”的工作理念,落实领导下基层接访、三级检察长研判、信访事项四类管理等工作制度,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落实“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计划”,做好检察长接访和主持公开听证等工作,将信访工作经验转化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把人民群众的小信封所传达的浓浓情意化作检察工作“三个自觉”的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的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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