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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第一部分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积极配合监察委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三)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五)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是辽宁省建昌人民检察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十三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检察科、公诉检察科、民事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法警大队、检委会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质量管理科、纪检监督室。 

 

第二部分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43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61.3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77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43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38.3万元

2.项目支出400万元。

在支出预算1438.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158万元,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增加731.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归属地方财政统管,由于县财力有限,部门预算未做足额,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也未在部门预算中体现。2018年归属省级财政统管,足额做的部门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21.9万元、物业管理费17.9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8万元,其中货物62.1万元,服务XX万元,工程95.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比2017年增加35.4万元,增长3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数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2017年增加36.4万元,增长423%),比2017年增加36.4万元,423%

主要原因是:2017年由于县财力有限,部门预算未做足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仅为8.6万元。政法专项资金也未在部门预算中体现。2018年归属省财政统管,足额预算。

2018年建昌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7

2018

合计

9.6

4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6

45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6

45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 个,涉及资金4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建昌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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