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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计财处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省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省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推进检察工作落实。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省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省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省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对市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九)负责应由省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省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一)对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二)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提出司法解释建议。

(十三)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管理全省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分院及其基层院的检察长,协同市级党委管理和考核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管理和考核省检察院分院及其基层院除检察长之外的领导班子成员。

(十六)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七)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省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8533.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55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3979.7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8%。主要是质保金、上年未完成项目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6741.07万元,增长168.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非经常性项目工程资金;二是新增核销以前年度挂账资金;三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37900.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075.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2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8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64万元,资本性支出29.41万元。

2.项目支出26825.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0.78%。主要包括专项办案费、全省检察系统网络安全等硬件购置及运行维护、委托业务费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612.93万元,增长119.26%,主要原因是新增核销以前年度挂账资金23976.4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632.33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正在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需要下年度继续使用。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6652.55万元,增长418.4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非经常性项目工程,正在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二是部分项目未执行完毕。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90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5.78万元,项目支出26825.18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644.64万元,增长119.64%,主要原因是新增核销以前年度挂账资金23976.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2.3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00.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471.27万元,占3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02万元,占2.86%;卫生健康支出491.70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877.52万元,占2.31%;其他支出23976.46万元,占63.26%。

1.公共安全支出11471.2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8622.5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部分预算指标。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6.92万元,主要是一般性项目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使用结转资金支付项目支出。

(3)检察监督356.62万元,主要是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正在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尚未支付。

(4)其他检察支出545.18万元,主要是检察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信息化项目支出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0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4.0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离退休人员去世,致使离退休经费支出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3.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变动,使得相关支出有所减少;二是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40万元,主要是退休或调出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由省财政厅在执行中下达。

(4)死亡抚恤153.27万元,主要是为去世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由省财政厅在执行中下达。

3.卫生健康支出491.70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491.7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务职级工资制度改革,致使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77.5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77.5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人员调出或退休,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5.其他支出23976.46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23976.46万元,主要是核销以前年度挂账资金,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由省财政厅在执行中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未组织出国(境)团组。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比上年减少35.5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疫情原因导致未组织出国(境)团组,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17%。完成年初预算的4.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21人、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援藏交流人员;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5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83%。完成年初预算的57.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5.7万元,下降35.86%,主要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0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7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3.05万元,比上年减少240.99万元,降低11.4%,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行政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5.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9.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1.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2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11403.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7.3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支出有所放缓;二是部分项目实施没有按照年初设定的实施进度执行。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二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申报的科学性。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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