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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丨合规考察:“带病”企业有了“司法康复”机会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2022年2月7日,《辽宁日报》七版刊登“合规考察:‘带病’企业有了‘司法康复’机会”一文,内容如下:

合规考察:“带病”企业有了“司法康复”机会

记者:黄岩  刘乐

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就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侵占农用地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本版照片由本报记者黄岩、刘乐摄

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深入现场考察企业合规情况。

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企业污染环境案中,把治理环节放在首要位置。

营口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回访涉案企业。

谈“案”色变,这是很多企业经营者的“通病”,毕竟“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家企业”的实例并不鲜见。只因无心之失或个体之错,就让企业面临生存之危、职工面临失业之险,这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急需优化和完善。

辽宁作为企业合规考察试点地区,全面推行合规考察制度,在依法惩戒涉案企业的同时,考虑怎样引导他们走上合法经营之路。一年来,我省先后办理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案件48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通过实践来看,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实施,既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利于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进行自我监管。

从大连、本溪试点到全省铺开,加强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工作的改革探索,既是对企业的严管,也是对企业的厚爱。我省检察机关推行企业合规考察工作以来,全省共有56家涉案企业参与了合规整改,以“硬制度”提升“软实力”,企业的合规经营水平均得到有效提升。

一项制度如何让涉案企业在“司法康复”中得以成长?对此,本报记者深入采访了多家企业、各级检察机关及专家学者,深度解读这项制度创新,探究其如何在促进涉案企业防控风险,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请看本报调查——

严管厚爱带企业走上“自我救赎”之路

“合规考察,给了企业‘自我救赎’的机会。”葫芦岛市某综合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对企业合规考察的切身感悟,源自他的一次亲身经历。

“罪名是非法侵占农用地。如果我被起诉判刑,企业很可能就垮了。”谈及此案,张某至今仍心有余悸。

办案检察官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的杨国强记得,该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将具有使用权的一片村集体林地平整硬化,铺建混凝土地面,建设钢结构库房,经营旧物市场。但涉案公司及犯罪嫌疑人均无前科劣迹,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该公司合规意愿强烈,自愿认罪认罚,在生态恢复治理方面花费资金300余万元。

“这家企业能救,值得救,救得活。”杨国强说,该旧物市场本身经营规范,并帮助政府解决了原旧物交易市场拆迁造成的群众就业和信访问题,从案件特点、法律政策、企业现状和营商环境等方面综合评估后,检察机关在合规期满后对张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企业活了是第一步,活得更好才是目的。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龙港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多次沟通,帮助当事人协调办理有关事宜。杨国强说:“已经办好了占地审批手续,综合市场用地由林地变更为建设用地,企业能正常经营了。”

调查中发现,在目前我省办理的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案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污染环境罪的案件比重稍大。“在案件办理中我们要求把治理环节放在重要位置。”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郑明玮介绍,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企业污染环境案中,主动为该企业找到专业污水处理厂家,“企业年产值3000多万元,经营状况一向良好,罪因是废水回收人员因某种原因不再上门而就地排放,社会危害性不大,弥补之后企业得以继续合规经营。”

以前,在办理这种涉企轻微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对刑事手段的运用往往陷入两难。如果构罪即诉、一诉了之,则会因定罪量刑的负面影响,造成企业商业信誉下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乃至破产倒闭等严重后果,从而对企业、员工和社会带来冲击,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可如果对涉案企业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又会因涉案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存在缺陷、违法风险并未解除,进而易导致企业违法犯罪再次发生。“2018年,某银行大连分行对海参养殖贷款审查存在漏洞,因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纠正,连续发生了26起以养殖海参为由的骗贷刑事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郑明玮举例说明,检察机关转变司法办案思路,通过对企业进行合规考察,体现对市场主体的真严管、真厚爱。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建伟十分关注合规制度,他认为,合规不起诉有助于一些企业的生存发展,避免因刑事制裁而导致企业衰亡,有利于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法治化环境建设,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能再以刑事手段单兵突进办理涉民企案件,让企业活下去,活得更好,合规考察制度是重要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郑明玮说。

因案施策为企业“定制”合规模式

“这是一次跨越千里的合规整改。”谈起办理的云南某机电公司夏某、段某走私普通货物合规考察案,承办案件的大连市检察院检察官钟晓宇坦言,“打破了地域藩篱,体现了对外省企业一视同仁、一体保护。”

云南某机电公司在大连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进口润滑油,涉嫌偷逃税款27万余元,被大连海关缉私局查获,移送大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到案后,该企业认罪认罚,主动补缴偷逃税款。经调查发现,这家公司2011年成立,一直依法纳税,信誉良好。这次偶发犯罪原因在于,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规程欠缺,若经合规整改,有望向更大的市场迈进。”钟晓宇介绍,在全面了解该公司经营纳税、用工、社会责任等情况后,大连市检察院主动邀请昆明市检察院作为协同考察单位,委托昆明当地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共同探索跨省地域协作考察机制。

考察期内,涉案企业按月报告合规进展,对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两家检察院通过现场走访、线上检查指导等形式,监督企业制定完备的合规管理规范,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考察期满后,大连市检察院依托互联网远程技术平台,线上完成对该企业合规整改的核查工作。

时至今日,企业负责人夏某仍清晰记得听证会当日的情景。2021年9月27日,大连市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第三方指导机构、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在大连、昆明、营口三地四个分会场同时举行线上公开听证会。当5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时,夏某非常激动:“我们真切感受到辽宁营商环境的巨大提升,感谢大连市检察院摒弃地域界限,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企业今后一定会依法合规经营,努力为国家创造财富,回报社会。”

“我们是主动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的。”本溪满族自治县某企业负责人同样深有感触,“最后企业不但未受刑事诉讼负面影响,还留住了人才,拓展了发展空间。”

“我认罪认罚,但那时真没脸留下来,所以才执意辞职。”邢某是该企业的总工程师,在采矿设计方面属省内顶尖人才,却未能守住底线,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28万元。办理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的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接到企业求助后立即行动,与县工商联等单位组建监督评估小组,向邢某介绍合规考察制度,交流谈心,放下思想包袱的邢某表态:“一定安心工作,继续在企业发挥作用。”

张建伟教授认为,唯有从合规管理流程和实质整改方案这两个角度,督促企业推行合规管理体系,检察机关才能实现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初衷。

“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涉嫌不同犯罪的不同企业,个性化‘定制’合规模式,做到因案施策。”郑明玮介绍,全省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罪名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经营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犯罪等,在此过程中,突出流程监管,做到质效并行。

引入第三方为企业合规提供最优解

在检察机关看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企业合规考察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因为检察机关并不完全具备足够的公司化治理和企业合规计划建设的经验,对专业性强的领域,检察机关需要引导企业引入第三方机构,为下一步企业合规计划的制订、执行和验收做技术支持。”郑明玮表示,“组成评估小组,使考察和验收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对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如何发挥作用?专业人员又如何参与其中?

2021年11月,营口盖州市检察院就一起串通投标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检察官佟晓红介绍:“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案相关人员系初犯、偶犯、从犯,可能判处刑期在三年以下,但如果案件起诉到法院,对企业是致命打击。”

涉案的7家企业,分属省内6个地市,A公司在农村河道治理方面有独特施工技术,B公司每年提供社会化就业岗位超千个,其他几家均是省内各市农田水利建设知名企业或龙头企业。

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检察机关决定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抽取盖州市发改局、水利局行政监管人员及律师等组成第三方评估小组,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从结果看,A公司作为某市第一家水利建筑公司,去年纳税超千万元,解决了2000余名农民工就业问题;B公司完成建筑安装工程,生产价值超2亿元,其他涉案企业同样稳步运转。

“通过办理一案,实现了规范治理一个行业的目标。”佟晓红说。A公司负责人则感叹:“合规考察制度让我们的经营活动未受影响,声誉也未受影响,真是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

张建伟教授认为,为了落实对企业制订合规计划以及监管的要求,检察机关尝试建立第三方合规监管机构,主要由合规专业人员、律师等构成,这对于解决合规的专业化问题大有裨益。

“协助涉案企业整改管理制度漏洞,提升企业内部治理水平,防止企业再次犯罪,仅靠检察机关一家努力远远不够。”郑明玮说,省检察院在制定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意见时,便已邀请行政主管机关参与,以提升企业整改的专业性。

企业合规监管人、本溪市律师协会会长宋斌认为,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是“非常好的创举”,不仅能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能警示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本溪市检察院去年先后两批次组建专业人才库,把高校、税务、审计、环境资源、司法、检测机构、律师等行业的几十位专家纳入库中。“目前,本溪市办理的合规考察案件全部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形成了保护民企发展的合力。”本溪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于洋介绍。

做实企业合规,重在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智文说,各基层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符合合规考察制度的,必须应用尽用;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也要做到应用尽用,灵活运用。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既要明确“规”,做到“真合身”“真管用”,还要着力监督“整改”,督促第三方组织、人员做到“真监督”“真评估”,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名词解释:

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制度

是指在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设立考察期,在考察期内检察机关会同行政监管机关,指导涉案企业制订合规计划,通过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方式,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在考察期结束后,检察机关将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行政机关意见等因素,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制度。

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制度既适用于单位犯罪案件,也适用于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个人犯罪案件。

观与思:

让“要规”成为企业自觉

黄岩

数据最有说服力,我省检察机关推行企业合规考察工作以来,仅仅一年时间,56家涉案企业从中受益,避免了“老板出事、企业破产、员工下岗“类似情况的发生。每个案子都有典型意义,汇集起来,便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有力注解,体现了对企业的厚爱。

合规不是一项简单的制度,而是企业治理模式的创新。检察机关发挥合规主导责任,“惩”“治”并重、以“治”为主,深化对企业犯罪的诉源治理,有效助力企业实现“司法康复”。改革,既要于法周延,更要于法有据。目前适用对象都是企业的轻微刑事犯罪,如何将合规考察制度适用于更严重的刑事犯罪,协助弥补行业或企业根本性、系统性漏洞,将是考验改革者勇气和智慧的又一重大课题。

案例成为推动企业合规建设的鲜活宣传素材。涉案企业通过合规考察制度弥补错误,既为违法犯罪付出代价,又吸取教训建立健全防范再犯的制度。“事后合规”起到的是亡羊补牢的作用,“事前合规”才是一颗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的法治“定心丸”,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保障。经一事而长一智,合规建设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很多涉案企业经营者对此都深有感触,而这种认识也正在被广泛认可。

企业作为合规经营的主体,必须转变观念,紧跟步伐,架起“防护网”,竖起“边界线”,从“要我合规”转向“我要合规”,通过“治未病”诊断风险,消除制度隐患,改善企业不合理的经营模式,预防犯罪,实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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