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检察日报》二版刊登“营口市检察院动态涉案企业帮教引入第三方监督”一文,内容如下:
刘键 薛丽红 姚恩伟
日前,辽宁省营口市检察院与该市10余家行政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前,由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机关共同对涉案企业进行监督帮扶,并对帮扶效果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据了解,该院对涉案企业及企业涉案人员,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督促企业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经营方式、完善治理结构,同时邀请行政监管部门或第三方组织对帮扶工作进行监督。第三方组织由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专业人员或业务骨干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