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日报》第07版刊登“本溪市南芬区检察院加强生态检察助力绿色发展”一文,内容如下:
本溪市南芬区检察院
加强生态检察助力绿色发展
郝贵博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生态检察助力锦绣南芬建设”为主题、以“人大代表团走进南芬生态检察专题调研”为内容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他们邀请南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各委主任,以及10名区人大代表,共同对检察院开展的生态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向代表们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生态检察能动履职有机结合。
在活动中,人大代表团来到本溪某公益性生态环保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该企业适用企业合规考察制度进行问题整改后,不但解决了涉法涉诉问题,还顺利上马了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据企业负责人介绍,项目今年投产后,将彻底解决因本溪市生活垃圾长期填埋式处理造成“垃圾围城”的环保问题,不但达到垃圾处理“零污染”“零排放”,还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这是生态检察赋能绿色发展为企业开出的“助企良方”。
在随后召开的“生态检察助力南芬绿色发展”座谈会上,南芬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全院近年来的生态检察工作,现场解读《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20-2022)》,并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案例演说。代表团成员就相关工作进行现场提问、建言献策。
最后,南芬区人大代表团在对该院生态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和民生责任,下决心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做好;二是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三是要务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