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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检察蓝”呵护“滨海生态蓝”

时间:2023-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检察日报》07版刊登“辽宁丹东:‘检察蓝呵护滨海生态蓝一文,内容如下:


辽宁丹东

“检察蓝”呵护“滨海生态蓝”



2020年9月以来,辽宁省丹东市两级检察院结合“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活动,对河流、海洋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开展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建立完善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对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当事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及时恢复受损生态环境,助力滨海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立诉分离,共护海洋渔业资源。丹东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提起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办理郑某贵等4人非法捕捞案中,为了保证及时完成增殖放流,检察机关在专业机构建议下,提前与渔业公司联系蟹苗事宜,按照《辽宁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办法》规定,向东港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拟进行增殖放流的具体情况,并与丹东市海警局第一工作站沟通解决放流用船只问题,待后续款项执行到位,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二是“诉前+社会治理”,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宽甸满族自治县蒲石河湿地位于辽宁省东部重点生态区,2014年蒲石河湿地被正式列入辽宁省重要湿地名录。多年来,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蒲石河湿地内多发倾倒、堆放垃圾以及非法砍伐护岸林的现象。今年3月,宽甸县检察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通过宣告送达的方式,向该县林草局、水利局、住建局以及流域内7个乡镇政府分别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借助“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20名志愿者发出跟踪观察的邀请。最终,湿地内垃圾被一次性清理完毕,水利及林业部门在常态化开展护岸林巡查管护工作的基础上,在重点地段悬挂宣传牌匾、条幅,设立警示牌和保护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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