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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写来求助信的女孩顺利落户入学

时间:2023-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检察日报》02版刊登“写来求助信的女孩顺利落户入学一文,内容如下:


写来求助信的女孩

顺利落户入学


张宇虹 窦晓峰 赵百莲


近日,辽宁省本溪市检察院检察官唐殿彩收到了帮扶对象小花(化名)寄来的手抄报,看到孩子的生活重回正轨,检察官很是欣慰。


小花和检察官的故事开始于一封求助信。2022年年底,11岁女孩小花的求助信被辗转送到了本溪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手中。信中,小花告诉检察官,因为没有户口和学籍档案,她正面临辍学困境。


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2011年1月,刚满月的小花被生母吴某送养至王某夫妇处。养父母待她视如己出,悉心呵护,以每月微薄的工资养育孩子。由于没有出生证明等文件,小花一直无法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几经周折后,今年2月6日,检察官终于联系到了已在外市定居的小花的生母吴某,并说服其配合有关部门为小花办理户籍登记。然而,由于吴某当年的生产信息登记有误,妇幼保健站无法开具小花的出生证明。与吴某进行亲子鉴定成为办理出生证明的唯一途径,可吴某最初并不愿配合,经过检察官反复沟通协商,终于说服吴某进行亲子鉴定。半个月后,司法鉴定出炉,结果显示吴某与小花系母女关系。2月28日,小花如愿在开学前办好了户口。


有了“身份”之后,新的难题又出现了。吴某无意履行对小花的抚养义务,而小花的养父母与小花感情很好,希望继续抚养小花,却因为没有监护资格,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要将小花的户口登记在养父母家,属于将户籍从城市迁入农村,涉及土地、征迁等一系列问题。


为彻底解决小花的后顾之忧,检察官再次来到街道办事处和养父母村屯,向村民代表征求意见,与公安机关协商解决办法。在收到当事人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申请后,检察官决定,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解决孩子户口和监护权问题。


3月14日,本溪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赞成检察机关支持起诉。4月6日,法院判决撤销吴某作为小花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小花的养父母作为其监护人。5月5日,小花及养父母一家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属于他们三人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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