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媒”眼看辽检

辽宁日报丨公益诉讼“护航”中欧班列运输安全

时间:2024-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近日,《辽宁日报》第02版刊登“公益诉讼‘护航’中欧班列运输安全”一文,内容如下:


公益诉讼“护航”中欧班列运输安全


黄 岩


日前,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刘仕杰作为“添乘”中欧班列的检察干警,登上X8055次中欧班列机车,仔细观察铁路沿线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线索进行登记。这是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获取涉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一项创新工作。


中欧班列是辽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是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工作重点。为有效保障中欧班列铁路运输安全,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干警全员上阵,在中欧班列上做好“乘务员”,在列车驾驶室内,观察铁路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影响列车运行的安全隐患;“包干”铁路线路,做好与铁路部门共享线索、协作配合“联络员”;通过扎实办案做好“安全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消除隐患。


2023年8月,中欧班列京哈线路上开原火车站附近,一个露天垃圾堆的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附近铁路的运输安全得到保障。此前,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立案,向垃圾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开原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相关单位进行了有效治理。


2023年以来,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护航“中欧班列(沈阳)”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涉中欧班列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立案10件,解决安全隐患18件。该院还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货运中心、苏家屯机务段会签意见,建立“检察长+董事长/段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添乘”工作,围绕消除中欧班列辽宁区间段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在线索共享、现场勘察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助力中欧班列安全运输。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