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媒”眼看辽检

辽宁日报丨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我省首家支持起诉办案中心成立

时间:2024-01-2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近日,《辽宁日报》09版刊登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我省首家支持起诉办案中心在瓦房店成立”一文,内容如下:


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我省首家支持起诉办案中心

在瓦房店成立

杨丽娟


我省首家支持起诉办案中心日前在瓦房店市揭牌,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和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携手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


据悉,支持起诉受理案件范围包括以下8个方面: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社会保险待遇的;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赡养费的;请求给付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遭受家庭暴力及被虐待遗弃的受害者,具有起诉意愿,但因害怕本人、父母、子女等遭受报复不敢起诉的;军人、军属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小微科技企业及其投资者提起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件;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其他情形。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院将依托该机制,找准支持起诉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进一步激活支持起诉制度,开辟支持起诉新领域,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升检察公信力。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今后法检两院将联合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对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的知晓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使更多弱势群体了解支持起诉的功能及意义,切实为弱势群体服务。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