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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看紧国家“税袋子”

时间:2024-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检察日报》10版刊登“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看紧国家‘税袋子’一文,内容如下: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

看紧国家“税袋子”


王 玲  于 帅 张崇泽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办税服务大厅来了一位特殊的纳税人。纳税人赵某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很快完成纳税申报,顺利缴纳了11万余元个人所得税款。这是皇姑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一起涉民间借贷利息税征收行政公益诉讼案的成果。


2023年6月,皇姑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皇姑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较多,涉案标的额较大,经法院判决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往往会得到较大数额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息所得需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实践中,能依法缴纳税款的当事人屈指可数。民间借贷征管难度大,已成为困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顽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当事人不了解相关规定,也有个别当事人明知有规定仍故意规避纳税的情况;另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税务机关不能及时获得应缴税款当事人信息,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办案检察官介绍。


在查阅大量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并向税务机关咨询有关民间借贷利息税征收问题的基础上,皇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开始进行线索摸排。他们将裁判文书网上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取得执行款的当事人信息,与税务机关个人纳税记录进行交叉比对,发现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当事人陈某在取得执行款及利息共100万余元后,未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借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2023年6月,皇姑区检察院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进一步履行税务征收管理职责,保证个人所得税及时收缴。税务机关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陈某了解情况,但因陈某对执行款数额有异议,导致案件办理一度停滞不前。


皇姑区检察院检察官跟进了解情况后,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联系法官了解案情并调取案件卷宗确定执行款项,同时主动联系当事人陈某向其释法说理。最终,经检法税三方共同努力,当事人陈某足额缴纳了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3万余元。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皇姑区检察院以办理陈某案件为契机,着手构建民间借贷利息税征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检察官深入分析个案后,发现相关案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发生在民间借贷领域;二是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并全部执行完毕;三是执行款中包含利息。为此,皇姑区检察院以“民间借贷”“执行”“结案通知书”为关键词建立数据监督模型,梳理出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案件195件,调取相关执行卷宗进行核实后,再与税收征管系统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数据进行比对碰撞,从而精准筛选出漏征税款案件线索。


基于大数据筛查发现的线索,皇姑区检察院已立案办理个税追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促成当事人赵某补缴税款11万余元,由大数据筛选出的其他案件线索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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