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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丨推进驻巡结合工作模式 构筑看守所监管“安全墙”

时间:2024-04-0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近日,《辽宁日报》第11版刊登推进驻巡结合工作模式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构筑看守所监管‘安全墙’”一文,内容如下:


推进驻巡结合工作模式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构筑看守所监管“安全墙”


王兆鑫 马宇航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推进“派驻+巡回”工作模式,筑牢看守所监管“安全墙”。


以派驻检察为立足点,夯实看守所检察监督根据地。全院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信息化建设,建成检察专线网、看守所执法信息网和监控信息网“两网一线”,实现了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在押人员日常动态的监督全覆盖;强化人员配置和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全面履行派驻职能,每日查看监管动态,及时提醒纠正;每周与在押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保障合法权利;定期列席所务会、召开联席会,开展安全检查,促进规范执法,排除安全隐患。


以巡回检察为契合点,激发看守所检察监督新动能。由市检察院制订专门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市院主管检察长任组长亲自指挥推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上下联动,每年开展一次覆盖全市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巡回检察前,检察组各成员单位检察人员共同学习《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等,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统一检察标准和尺度,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巡回检察后,检察组成员相互反馈检察情况,移交检察台账和相关材料,商讨撰写总结报告,交流各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法,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以巡回检察成果助力派驻检察提档升级。


以驻巡结合为支撑点,提升看守所检察监督新质效。通过驻所检察,实现对派驻看守所的日常监督。通过巡回检察,可以对本地区多个看守所进行定期检察。发现和解决看守所管理中的共性问题,提高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看守所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确保看守所合法合规运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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