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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丨刑事案结未获赔偿 支持起诉助力维权

时间:202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法治日报

近日,《法治日报》第06版刊登刑事案结未获赔偿 支持起诉助力维权一文,内容如下:


刑事案结未获赔偿

支持起诉助力维权


韩宇 刘研


刑事案件结案后,被害人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赔偿怎么办?近日,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2023年8月,未成年被害人小玉因一起刑事案件造成身体和心理双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陪护。被告人已受到刑事处罚,但未给予任何经济赔偿,小玉的母亲为了照顾孩子无法工作,母女俩失去生活来源,来到银州区检察院请求经济赔偿。


经办检察官认为,根据民法典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对未成年人特殊案件适用法律的最新解释和意见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银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上,银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并发表民事支持起诉的检察意见。检察机关认为,本案被告人实施犯罪后未获谅解,亦未对被害人进行任何赔偿,被侵害未成年人有权就精神损害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于是,被害人依法向银州区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银州区检察院同时向法院送达了民事支持起诉书。同时,针对本案母女二人法律意识不强,诉讼能力较弱,又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形,银州区检察院组成了检察官办案组,帮助攻克证据难题。


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检察机关联合当地司法局,为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调查、核实、固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同时,检察机关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第一时间向控申部门移送线索,以最快速度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人赔偿医疗费3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检察官说法


经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是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有力手段。让众多潜在的需要帮助的民事主体了解支持起诉制度,帮助更多民事主体特别是困难群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是铁岭首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成功案例,为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依法获得赔偿提供了可操作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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