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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敏: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 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时间:2018-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3月7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并发言。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修正案(草案)》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必将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我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重要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一方面,宪法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征。另一方面,宪法又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殊性,第一,在内容上,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第二,在地位上,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第三,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四,在修改程序上,比其他法律的修改程序更为严格。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深刻认识现行宪法的重要作用

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必须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三、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新方位、新思想、新使命、新目标,决定了我们又一次面临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历史节点。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有力,奋发有为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共同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事业所需、人心所向,我坚决拥护。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我国宪法又一次与时俱进,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更好地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四、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履行宪法使命,依据宪法更加有效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坚定不移做宪法的忠实信仰者、自觉实践者、坚定捍卫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建议: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加强宪法宣传推动全社会的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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