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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敏: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和监察法 为新时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新贡献

时间:2018-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3日下午,辽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参加会议并发言。于天敏表示,制定实施国家监察法,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以法律形式巩固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上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监察法》(草案),我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一、深刻认识制定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影响深远,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制定实施监察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探索的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同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2016年11月,党中央作出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17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察法草案进行了审议;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3月11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在这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改革决定、开展试点、人大授权、全面推开、依法修宪、完成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宪法依据,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监察体制改革的力度、效率、效果,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标杆意义。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在党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辽宁成为党的十九大作出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后最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的省份,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制定实施监察法是党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在我国,各种公权力行使都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在我国监察体系中,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的监察权,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调查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监察法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是继承我国监察历史传统、立足现实党情国情、总结反腐实践经验的伟大制度创新组织创新,也是新时代对权力监督制约形式的新探索,必将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权力监督制约之路。

三是制定实施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就是在治国理政方面形成一套完备的、成熟的、定型的制度,通过有效运转的制度体系,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权威高效治理。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国家监察法,将国家监察委员会纳入国家机构体系,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一府一委两院的权力架构,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高效权威的国家监察体系和完备的法律制度,通过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协调有效运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和监察法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和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将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和监察法,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宪法、监察法。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特别是对宪法修改和监察法制定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要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和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将全力配合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等检察环节反腐职责,继续发挥反腐倡廉重要部门作用,为新时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三、对贯彻执行监察法的一点建议

监察法即将颁布实施,建议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定印发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双向工作衔接机制,使改革整体效能全面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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