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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讲话要求 狠抓工作落实 推动新时代辽宁检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时间:2018-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28日上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会议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对标讲话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新时代辽宁检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省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认识体会,结合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措施。

会议指出,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精神。讲话站位高、观念新、内容全、举措实,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强,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规律。强调要讲政治,始终做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护党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绝对领导地位。强调要顾大局,找准司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强调要谋发展,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强调要重自强,认真严肃地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讲话充分体现了张军对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深入思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传导压力,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切实抓好落实,推动新时代全省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为辽宁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一对标讲政治要求,围绕“四个统一”,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要有新提高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蕴含其中的思想精髓,切实用以指导检察工作。一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同志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衷心拥护。二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检察实践中体现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三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要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不断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四要弘扬中国人民四种“伟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大会表决通过的各项决议在辽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对标顾大局要求,围绕“四个落到实处”,检察工作满足人民需要要有新作为

把握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贸区建设、东北振兴和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及自主经营权,加强司法应对,创新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和依法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两个意见”。二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落实省院制定的“1+2”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涉医犯罪惩治力度。三要更加关注和主动服务保障民生。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突出惩治严重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犯罪,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虐待幼儿犯罪,依法打击针对老年人实施的以养老投资为名的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推动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三对标谋发展要求,围绕“探索、创新、践行”,检察职能调整转型要有新突破

以创新精神探索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规律,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现辽宁检察事业新发展。一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保持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在转变监督理念、改变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督的方式和手段,履行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二要继续做好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抓紧研究线索移送与处置、案件移送证据标准、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转换、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等法律问题,推动检察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三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的检察工作新格局。要把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作为检察机关标志性职能,以纠正违法和提起抗诉为主要手段,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以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诉讼化改革为契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以纠正冤错案件为主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强化刑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要把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做实做强做大,以抗诉为主要监督手段和形式,积极开展对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有效拓展法律监督空间。牢牢把握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监督属性,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塑造检察形象的重要发力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

四对标重自强要求,围绕“三项素质”,检察队伍锤炼过硬本领要有新举措

以新时代新使命为引领,认真落实辽宁检察队伍建设“1+4+5”工作思路,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一是抓学习提升素能。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丰富载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业务、队建融合发展。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大培训”机制,探索建立学科带头人制度,打造具有辽宁检察特色的精品课程、品牌培训,全面推广业务实训模式,规范开展案例教学培训。二是抓作风从严治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严从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实施细则。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落实“一案双查”。三是抓文化提振精神。开展“辽检精神”大讨论活动,提振辽宁检察人的争先、创新、实干精神,开展检察文化示范院评选活动,发挥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检察文化引领、凝聚和涵养作用,精心培树宣传真干、实干、苦干、能干的先进典型。四是抓改革增强动力。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科学配置检察权。深入研究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配套机制,完善检察官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完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以及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制度。五是抓班子示范引领。加强各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形成“头雁效应”。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思维,以省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制度为引领,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大调研、大宣传、大信息”工作格局。从战略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实施“青年英才计划”,建立发现培养使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谋划“智慧检务”工程应用生态,着力提升各级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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