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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思想 践行新要求 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2018-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5月8日下午,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研讨班上做的报告,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5月10日上午,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规律特点,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主张,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郭声琨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认识把握,深化了对新时代政法机关防范风险、新时代政法事业改革创新、新时代政法工作认识论方法论的认识把握,坚定了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信心决心。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突出了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规律,对新时代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强调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张军检察长站在讲政治、讲法治的高度对法律监督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上来,牢牢把握政法机关“四个基本属性”,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新时代全省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一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始终坚持“两个不折不扣”工作要求,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高检院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把讲政治融入到具体抓检察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

二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立场。坚持司法为民,更加关注和主动服务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三级检察长抓(信访)矛盾化解”活动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选派检察干部到村镇开展扶贫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问题,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法治属性,毫不动摇地把法治方式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式。自觉做宪法自信的引领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维护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自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检察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树立、养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建立、建设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积极关系,努力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共赢、多赢。深入推进法治辽宁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运用法治手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社会属性,毫不动摇地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基本职责。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各种颠覆渗透捣乱破坏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落实《服务保障“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和《依法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意见》,维护自贸区稳定的治安环境和经济秩序,服务保障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办案谋发展促发展,通过办案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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