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头条热点

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时间:2018-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6月14日,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要求,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了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围绕政治性警示教育,深刻吸取鲁炜、张杰辉案沉痛教训,以案为戒,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和使命,对照“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着重从五个方面开展对照检查,进行党性分析,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省院党组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党性锻炼和法纪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做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党和人民信任的领导干部,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发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工作大局。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省院党组把开好这次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党章》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在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民主生活会前,专门召开了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按照会议有关要求,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其他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党组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党员代表也进行了谈心谈话。于天敏同志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党组各位同志自己动手撰写并反复修改对照检查材料。于天敏同志对党组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审阅把关。

会上,于天敏代表省检察院党组进行对照检查,重点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带头锤炼作风”、“讲政德修政德”等五个方面,认真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于天敏带头作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各位同志的批评。党组其他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时,每人都敢于剖析自己,把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的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在相互批评时,能够严肃认真、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开诚布公指出问题和不足,是什么问题就指出什么问题,体现了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互相提醒、真心帮助。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于天敏在总结时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开得严肃认真、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富有成效。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深刻吸取鲁炜、张杰辉案沉痛教训,以案示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并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一要通过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实现自身硬,巩固党长期执政、永远执政的地位。通过吸取鲁炜、张杰辉案沉痛教训,用典型案例对自身进行警示和教育,不断强化个人建设的方方面面,要以案为警、以案为戒,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要通过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进党组班子团结。此次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省院党组班子成员准备充分,能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吸取鲁炜、张杰辉案教训,认领班子对照检查中的个人责任,围绕重点认真查摆5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深入思考整改举措。党组成员在批评中提出的问题既实事求是,又具有针对性,说明省院党组班子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省院党组工作、全省检察工作存在问题的认识和看法高度一致,体现了省院党组班子讲政治、明责任、守纪律,能够团结一致,进一步发挥省院党组班子凝聚作用,齐心协力,打造政治坚定的全省检察机关干部队伍。

三要通过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思想洗礼、加强党性锻炼、发挥法纪教育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省院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省院党组班子要以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一如既往地团结奋进,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高检院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实际工作业绩为辽宁检察事业的繁荣发展,为辽宁振兴发展交出检察机关的合格答卷。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