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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8-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9月30日,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于天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东北振兴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新时代东北振兴把脉定向、掌舵领航,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代东北振兴的历史使命和实践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省委书记陈求发对全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作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把握。

于天敏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要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全省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对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部署要求上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要抓紧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意见。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检察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与全省检察机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深刻领会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

三要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切实用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院各职能部门要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振兴面临形势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把握总书记对新时代东北振兴重点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东北振兴领导的重要论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6方面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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