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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交流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8-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12日上午,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与会的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交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大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谈认识、谈体会;聚焦“四个短板”“六个方面要求”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各自分管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省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于天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东北振兴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部署了新时代东北振兴的重点工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对东北振兴起到了把脉定向、掌舵导航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关注辽宁、心系辽宁。讲话体现了总书记对东北、对辽宁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大力支持。全省检察机关要振奋精神、激发干劲,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回报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

于天敏要求,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有宏观部署,又有具体的路径方法,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把学习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整体把握、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将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确保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要牢牢把握新的时代坐标和历史方位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到新时代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角度去认识把握,以此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确保总书记对东北振兴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二要重点把握辽宁振兴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十八大以来,辽宁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经济企稳回升,走出了多年以来最困难的时期。要立足当前形势,聚焦影响和制约东北地区发展的“四大短板”,深刻领会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下功夫”“五个有利于”要求,把深化改革作为头等大事,切实解决思想观念问题,为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三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辽宁振兴,关键在党。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推动。要聚精会神重自强,按照“做到五个过硬”“提升三个素质”要求,坚持“1+4+5”队伍建设思路,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于天敏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各级院检察长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持之以恒地学习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坚持以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为根本,以推动振兴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学出忠诚、学出感情、学出干劲、学出担当。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辽宁振兴提供更加丰富、更为优质的检察产品。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谋划明年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讲话精神在辽宁检察机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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