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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9-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25日上午,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巡视组组长贾志鸿及巡视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六下团组,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就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创造、国防和军队建设、文化文艺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一系列事关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极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实践性,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辽宁检察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传达学习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和最高检工作报告精神,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今年工作思路。要结合履职办案,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发表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创新创业创造等内容的讲话与检察机关工作职责息息相关,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足履职办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和创业创新创造环境贡献检察力量。要强化自身修养,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省广大检察干部要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思想修养和职业道德素养。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不断加强青年人才和专业人才培养,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副巡视员参加会议,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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