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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9-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7月10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成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党的98岁华诞到来之际,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国上下如火如荼深入开展之时,中央政治局就“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举行集体学习,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上为全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重温党的光辉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新要求,特别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对深化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行动指南。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部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尤其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自我革命、自我加压,以更高的标准开展党的建设尤其是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以发扬“工匠精神”、力求极致的要求履职尽责、开展好新时代检察业务工作,以勤勉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不断优化检察工作作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精神面满为之一变、为之一新。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勇于自我革命,全面检视整改问题,坚持学思践悟,不断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履职尽责上有新的收获、新的提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在新时代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

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副巡视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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