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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法律关系图中的检察与民生

时间:2019-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如何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阐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随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在辽宁检察机关的深入落实,辽宁各地检察机关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7月15日,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成林在沈铁分院调研时就看到了这样一份让人眼前一亮的案卷材料,除了通常的信访案件办理基本情况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外,案卷材料中还附上了一张详细的法律关系图、一份相关法律法规概览、一份诉讼过程概览。如此,原本复杂、专业的法律关系就以群众看得见、能理解的方式被清清楚楚的展现出来,而这背后体现更多的则是办案检察官对待群众诉求的真诚态度、解决群众困难的有效方法,蕴含着检察与民生。

吴某某,男,80岁,认为因其配偶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影响民事诉讼审判结果,多年上访要求给予结论,情绪较为激动。为了理清案件脉络,沈铁分院的办案检察官先后多次到法院阅卷,调取证据材料;为了打开上访人多年的心结,检察官邀请上访人及其子女到场耐心讲解办案和审判程序,出示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并附上了清晰明了的法律关系图、适用法律法规概览和诉讼过程概览,靠着细致周到的工作取得了上访人及其子女的理解,赢得了对沈铁分院接访工作的认同。

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李成林指出,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表面上看来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其实是工作态度问题;看似是检察官办案接访,其实是党员干部代表党做好群众工作,是通过密切与群众联系来厚植我们党的执政根基。

李成林强调,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既是办案工作,也是对群众的情绪疏导与教育工作,既要体现法理又要体现情理,既要看工作结果又要重群众感受,既要有办案力度又要有民生温度。全省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出发点”,矢志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群众有机统一,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的检察样本,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着力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发现风险于萌芽、防范隐患于未然、解决问题于基层,在新时代让枫桥经验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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