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省信访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自2020年5月18日起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接待来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低风险地区的来访群众,暂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中、高风险地区的群众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网络、邮寄信件的方式反映问题。
二、来访人员须按规定自觉采取防护措施,务必佩戴口罩,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安检工作。如有健康码异常、发热或咳嗽等症状,不得进入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
三、请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反映问题完毕后,请及时离开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
四、恢复法律援助律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接待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通过邮寄信件、登陆网站、拨打电话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职,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办理好群众反映的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