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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省检察院检察长亲自给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金!”

时间:2020-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没想到,省检察院检察长亲自给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金!感谢检察长到家里看望我们,您说的话让我们心里热乎乎的。儿子死后,天就像塌了一样啊。但检察机关为我们全家着想,现在大孙女情绪好多了,这可解决了我们心头的一块病,我们一家子的生活又看到了希望……”徐某某和苏某某两位老人接过李成林检察长送来的救助金时,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李成林(右一)到命案受害家庭走访慰问

这是一起命案的受害家庭。2018年10月21日上午9时许,徐某某和苏某某两位老人的儿子徐某辉家中发生一起惨案。等到两位老人赶到时,儿子徐某辉仅说了一句话便撒手人寰。此时,屋里满地是血,儿媳于某某也被砍伤倒在血泊里,两个年幼的孩子呆呆地躲在角落里,特别是大孙女还在不停抽泣着。两位老人一问才得知大孙女被砍死儿子的那个人欺负了。原本幸福快乐的一家人,就这样阴阳两隔。原审被告人张某某因犯故意杀人、强制猥亵罪被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成林了解命案受害家庭生活情况

今年7月初,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发现这起案件让受害家庭受到巨大打击,不仅需要进行司法救助,还需要协调多家单位一起开展帮扶。李成林作为承办人亲自办理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

经深入了解得知,徐某某一家六口人。徐某某和妻子苏某某均系农民,均已年近七旬。儿媳于某某偶尔打零工,大孙女16岁,小孙女8岁,均未成年。儿子徐某辉生前系家里主要劳动力,被犯罪侵害死亡后,家里不仅失去主要经济来源,而且父母老年丧子、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精神上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儿媳于某某头面部及手部被砍伤,虽经治疗但仍留下很多后遗症,现在左眼视力盲目4级,左手食、中、环指骨折,左手部分手指挛缩畸形、对指和握物功能部分丧失,构成两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后续还需要进行治疗,目前根本无法外出务工。大孙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使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出现抑郁倾向,不想继续读书。接二连三的打击,让这一家子的生活陷入困境。

作为案件承办人,李成林认为,被害人徐某辉的大女儿是张某某故意杀人、强制猥亵案的被害人,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因张某某的犯罪行为使其心理遭受严重创伤,现辍学在家,小女儿年幼丧父。同时,徐某辉被侵害致死,妻子于某某被打成重伤无法外出务工,家庭失去生活来源,因案致贫。徐某辉的父母年事已高,生活十分困难。全家五口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建议给予徐某某一家国家司法救助。

受救助人签字领取司法救助金

发放司法救助金后,李成林又与庄河市民政、教育、妇联、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现场共同研究制定了徐某某、苏某某一家的帮扶计划。

目前,省检察院接到当地的帮扶救助反馈:教育局决定对徐某某小孙女今后上学免除相关费用,并会同人社局征求大孙女意见,安排徐某某大孙女学习美容美发技能。民政局与扶贫办正在积极为徐某某老两口申办低保。

今年以来,辽宁省检察机关为推动解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不紧密,特别是针对命案受害家庭成员的各种救助“碎片化”问题,与辽宁省教育、民政、人社、扶贫开发、医疗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沟通联络,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统一规范相关救助工作流程,实现了对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社会帮扶等协同救助格局。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走访命案受害家庭82户,为42户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8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5.5万元,给予社会救助15户,涉及民政、教育、扶贫办、残联、人社、妇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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