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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2-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3月16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意蕴深远,从政治、全局和战略高度对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和鲜明回答,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辽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创新学习形式,浓厚学习氛围,确保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深刻理解和把握5个“必由之路”、5个“战略性的有利条件”丰富内涵,要结合检察履职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切实担负起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历史责任。

会议认为,张军检察长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精炼简洁而又内涵丰富,报告全面回顾了2021年工作,从稳进、落实、提升三个方面部署了2022年的检察机关重点工作任务。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体现了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是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好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务必胸怀“国之大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中央《意见》”),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保稳定、强监督、促发展、惠民生、提质效,以不一样的辽宁检察创造不一样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以检察一体化推动党中央《意见》全面落实;要用改革的方法解难题,用创新的举措促发展,以检察能动司法稳定市场预期、改善营商环境;要以致广大而尽精微精神,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尤其是要办好涉“三农”案件,以更生动的检察实践守初心、担使命;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强作风、中落实、提效能,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促政治能力、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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