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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余份“督促监护令”有效监督“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时间:2022-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方圆》杂志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5月25日上午10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实施一年来,检察机关以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况,发布“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并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2021年5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职,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协同其他部门共同落实“两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去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构建了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该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在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检察机关对监护人侵害问题支持、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464件,同比上升49.2%;撤销监护人资格388件,同比上升48.7%。对监护缺失问题向民政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26件,同比上升3.1倍。在家庭保护方面,2021年,检察机关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出台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督促监护令”,全年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9328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依法带娃。

在答记者问时,那艳芳称将在2022年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在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制度落地见效,对制发“督促监护令”后仍然不履行监护职责、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调公安、法院予以训诫。

今日发布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之一李某某与王某甲抚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中,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针对监护人存在的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主动与法院、民政、妇联、关工委等职能单位的协作,通过搭建强制报告平台、开展支持起诉、制发督促监护令、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推动形成系统化保护合力。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报中称,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对监护侵害、监护缺失问题开展法律监督,重庆市检察院联合15个职能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市教委、妇联、关工委共同建立家庭教育评估、转介服务、专业服务等五个基地,共建五项机制;北京市检察院制定《落实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训诫工作指引》,规范开展家庭教育训诫工作。

发布会上,《方圆》记者黄莎向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江旗提问。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方圆》记者就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采取的举措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向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江旗先生提问。

陈江旗说,家庭教育是人生的启蒙和起点,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关乎一个人的终身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强盛、民族进步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国关工委组织“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开展弘扬好家教好家风活动,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监护侵害等问题,配合最高检、全国妇联出台《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关工委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了96个“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试验区”,试点建立28个“全国家校社共育实践区”。下一步,关工委将以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还将选树、推广10个全国关心下一代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推动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5月9日至5月15日是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而从明天起,全国检察机关将举行“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包括举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周年座谈会,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推进会,向社会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正式出版宣推活动,“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展示活动,发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等。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也将同步组织相关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以及送法进校园等未成年人检察宣传活动。

编辑丨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黄莎

摄影记者丨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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