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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

时间:2023-04-23  作者:​卢瑛瑾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主题教育办文字综合组



4月21日,省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到会指导。


研讨会上,与会领导同志分别领读《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等学习篇目,并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的体会和收获。大家表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不可动摇的根基和底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努力以更加高效的检察履职,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高鑫检察长在研讨发言时对安全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统筹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刻阐述。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负有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和法治自觉,通过能动司法来体现检察担当和检察作为。要把国家安全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各个领域的安全问题、社会问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立足司法办案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全面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致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建设,以检察工作质效新突破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会议强调,广泛开展理论学习是开展主题教育、实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目标的基本要求,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学习在前、率先垂范,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创新理论指导推进辽宁检察工作现代化,起好头、带对路。


➤要吃透精髓要义,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用好,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差距不足,及时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要加强党性锤炼,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按照《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方案》安排,4月至7月,省检察院举办4期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期从4月11日至4月24日,集中10天时间采取自学、领学、交流发言等方式,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检察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专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


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成员出席会议。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省管干部参加会议,主题教育办公室成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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