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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

时间:2023-06-01  作者:卢瑛瑾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主题教育办文字综合组



5月31日下午,省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姜伟同志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为题,为省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及各市(分)检察院代表现场授课。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主持报告会。



本场报告会座无虚席。通过授课,广大党员、干部对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客观性、正义性、合法性、科学性有了进一步理解,加深了检察机关作为党的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要性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民司法的全过程,自觉做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忠实推动者,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检察力量。


报告会上,高鑫检察长结合本次辅导内容谈学习体会,并对抓好主题教育“后半程”任务落实提出五点意见:


要始终以最严格的标准抓好理论学习,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在全面系统“学”上下功夫,整体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科学体系,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要在融会贯通“悟”上下功夫,把“六个必须坚持”的内涵要求领会深、领会透,提高从党和人民的立场、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要在知行合一“用”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筑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的高度自觉。


要始终以最务实的作风推进调查研究,切实增强主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选准靶心,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问,盯着问题研。要注重方式方法,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调研,多与一线同志交流,多开展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要抓好成果转化,建立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清单,及时将比较成熟的意见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思路办法和具体举措。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始终以最优质的检察履职推动发展,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要围绕“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找准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的切入点、发力点。要进一步增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确保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要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始终以最坚决的态度强化检视整改,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要紧密结合辽宁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找实问题,防止大而化之、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深入剖析原因,勇于刀刃向内,深刻反思警醒,不停留在表面,不简单归结于客观。要全面抓好整改,能改的问题马上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要始终以最优化的举措完善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防止问题反弹。要在长治长效上下功夫,对一些渗入肌髓、复杂疑难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来溯源治本、攻坚夺隘,确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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