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院对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按照大连市院的统一部署,利用一周时间,深入辖区23个社区矫正机构,对社会服刑的“三类罪犯”进行多种形式的摸底排查,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名被保外就医的挪用公款罪犯漏管一年半之久,并立即依法予以纠正。
该院在对“三类罪犯”摸底排查中,接到群众举报:罪犯董某一直未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遂立即展开调查,走访了辖区司法局、相关司法所和派出所,调阅相关卷宗,查明:挪用公款罪犯董某,于2009年1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在南关岭监狱服刑,于2011年11月被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2013年11月批准续保6个月),监狱将该犯送交其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监管。2012年秋,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后,因派出所一直未将其相关档案材料移交司法所,造成社区矫正机构对该犯漏管。该院随即向普兰店公安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近日,该犯已被派出所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社区矫正。该院还针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与司法局、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进一步理清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达成共识,扩大了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