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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专项检察一名保外就医罪犯被收监执行

时间:2014-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检察院

鞍山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部署,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名保外就医罪犯已被收监执行。

专项检察活动中,鞍山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对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 “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情况的摸底排查。鞍山检察机关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下,对近3年来的35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采取书面审查,谈话审查,实地审查和医疗专业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是否合法,疑似病情好转的保外就医罪犯是否确实好转等。在逐案检察基础上,鞍山检察机关筛选出存在疑点的11名罪犯,决定对他们再次深度审查。经过专业医疗检查,发现保外就医罪犯李某病情已经好转,不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第3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已经消失。在检察机关建议下,日前凌源第一监狱依法将罪犯李某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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