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闫建成来鞍山市院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15-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5年年初,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建成到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在会上,鞍山市院检察长王军就鞍山市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在辽宁调研讲话精神的情况,以及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落实四项改革任务的情况做了全面汇报,并结合鞍山市院的工作实际谈了主要做法和未来工作打算。
    闫建成副检察长指出,鞍山市院要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四中全会为依法治国勾画了蓝图,检察机关一定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内涵,并将其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必须要在四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一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法治规范作用上下功夫;二要在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本要求上下功夫;三要在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下功夫;四要在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上下功夫。
    闫建成副检察长最后强调,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检察机关是执法前线,工作责任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度高,一定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长抓不懈,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要强化对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落实,坚持班子、队伍两手抓。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