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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机关开展全员轮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时间:2015-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27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收看了由高检院监察局局长王洪祥主讲的“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视频讲座。
    主讲人首先介绍了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几个特点,提出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指出了《决定》在业务建设、班子建设及队伍建设所做出的重大突破,意义重大。全面深入的阐述了如何做到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其中重点讲解了完善、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制度及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及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既有理论高度和深度,又有很好的实践举例支撑,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市院机关全体干警及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共200余人收听了讲座。
    此次专题讲座是3月初以来铁岭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内容之一,暨专题系列讲座第3场。这次全员轮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在组织集中培训以外,市院还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文件上传至内网专栏,供干警自学。截至目前,市院机关干警和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参加培训时间均达20个学时,记录学习笔记均在3000字以上,每人还撰写了学习心得一篇。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全体干警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干警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多名专家授课和研讨自学,让自己感受颇深,受益匪浅,既开阔了视野,又解答了疑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改变和提高自己,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自觉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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