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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机关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时间:2015-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响应省、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号召,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27日上午,辽阳市检察机关在各单位门前或者本辖区内主要街道,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辽阳市院副检察长陆旭、侦查监督处长詹克辉对本次活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和巡视检查。

    本次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在各自单位门前或者本辖区内的主要街道、社区设立宣传站点,通过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标语,摆放图文专栏,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含义、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识别能力,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市院侦查监督处和有的基层院还通过近年来发生的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在本次活动中,各院领导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圣区院、白塔区院的检察长及分管的副检察长均参加了宣传活动。全市共向群众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宣传册”及宣传单300余份,热心为民众答疑解惑和接待来访120余人次,受理举报控告线索2件。文圣区院副检察长刘素芬还接受了辽阳电视台的专题新闻采访。

    这次宣传活动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检察官积极主动宣传,耐心细致解答群众询问的问题,使群众感到很满意,很多人表示通过接受这次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明白了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不能上当受骗,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要提高防范能力。从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以及反馈意见等来看,这次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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