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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检察院凝思聚力倾情 打造学习型、效能型检委会

时间:2015-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委员议案议事能力对检委会正确决定至关重要,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当下,抓好检委会学习更显重要。为树立检委会决策权威,充分发挥检委会的职能作用,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从狠抓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入手,着力提高委员的业务理论素养和议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将检委会学习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检察长亲自安排部署,党组“一班人”自觉参加,业务科长全员列席的浓厚学习氛围。
    为确保学习的效果和质量,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的基础上,从今年四月初开始,在组织检委会学习的过程中,做到四个“有”,即:有人员保障。参加学习的人员从检委会全体委员扩大到业务科科长;有时间安排。每周三下午安排2小时进行学习,雷打不动;有学习内容。学习内容提前安排,并由理论功底较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提前备课,认真讲解,然后再由委员互相交流讨论,消化吸收所学内容。目前已组织学习了省院下发的《2009——2013年度无罪判决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和《2013年度撤回起诉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关于第三方受到勒索是否属于绑架罪构成要件问题的研究意见》、《排除合理怀疑》以及北大法学院陈瑞华教授的《论证据相互印证规则》等三课内容,既有理论阐释,又有案例分析;有教学工具。院里专门购置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同时为每位检委会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购买了业务书籍,丰富了院图书室的法律书籍,并开通外网供大家查询、阅览。
    检委会集体学习,不仅切实有效地提高了该院委员议事议案水平,而且其引领和示范作用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位检察干警,该院读书学习蔚成风气,精神风貌气象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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