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的要求,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宣传渠道,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传媒,在辽宁省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开设《辽宁检察视窗》法治教育电视节目。
8月4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柳建伟和《辽宁检察视窗》栏目组一行到达丹东,正式开机拍摄。柳建伟处长对今后节目的拍摄制作工作进行了部署。
《辽宁检察视窗》采取双周播方式,每期二十分钟。同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栏目微信公众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