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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

时间:2015-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8月7日,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深入贯彻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铁岭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及铁岭市检察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铁岭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凯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下步检察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要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制定的《辽宁省检察机关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振兴”三十项措施》,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坚持打击治理并重,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坚决打击重大暴力恐怖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位责任。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三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办案结构,以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案件,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同时,要更加重视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四要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依法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认真抓好“减假暂”检察监督、纠防超期羁押等工作,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解决刑事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五要突出抓好今年三项重大改革的研究和推进。对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好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职责权限、健全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和健全司法责任体系四方面内容,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对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定要真正从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全面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性。对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要按照高检院、省院要求,作为非试点地区,不得自行试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六要落实从严治检方针,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保振兴”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市两级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是各位检察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持续整治“四风”和其他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七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刻领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要求的内在联系,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延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敢于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要有勇气自曝家丑,有决心整改落实。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分类定性、分类处理,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敢碰硬。要立足标本兼治,着力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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