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铁岭市检察机关结合 “大学习大讨论”开展专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

时间:2015-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积极开展以“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铁岭市检察院制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治理七项问题:1、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我市有关规定精神不严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尽职;司法作风简单粗暴;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限制律师权利。3、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4、作风漂浮、好大喜功,不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违反重大问题、事项议事规则、程序,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5、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影响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等问题。6、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受到侵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7、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据了解,这次专项治理分为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时间上从7月初至今年年底。
    通过深入开展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力争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优化检务环境、规范司法行为,打造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切实让群众看到变化,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