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规范司法行为 磨砺正义之剑

时间:201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抚顺地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培养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抚顺市检察院政治部和监所检察处在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期间联合举办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及竞赛活动,抚顺地区县市两级检察机关的近20名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全员参加。
    本次培训采取培考结合的模式,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紧紧围绕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薄弱点,授课内容涉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赋予监所检察部门的新增检察业务,2015年高检院统一部署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质内容、范围与工作流程,推进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实行的有效途径以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相关统计报表的填写规范等专题。培训结束后,市院监所处组织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业务考试,重点考察了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执行检察基础理论和社区矫正检察实务。
    抚顺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于彤在结业总结中强调,举办此次活动不仅是通过选拔为高检院即将举办的“全国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活动”输送优秀选手,更重要的是实现以考促学,通过培训使全体参训干警更清楚地认识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刻反思自身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关键阶段,坚持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强化从办事向办案模式的思维转变,进一步树立规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刑、假释与监外执行检察等检察业务领域的工作制度。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