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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检察机关公诉未检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15-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精神,鞍山市检察院于2015年8月12日在鞍山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鞍山市检察院公诉未检部门负责人及基层院分管公诉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分管公诉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鞍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副检察长王殿军出席会议并先后发表重要讲话。王军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形势下,我们应紧紧围绕公诉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格局、新要求、新情况,努力提升公诉理念,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更加注重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更加注重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统一;不断完善公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引导以构建新型诉侦关系,加强配合以构建新型诉审关系,加强保障交流以构建新型诉辩关系。随后,鞍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殿军发表讲话强调,公诉机关一定要切实发挥公诉职能,认真贯彻“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 这一新时期公诉工作的总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深化公诉改革,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力争取得实效。
    会上,海城市检察院、铁西区检察院和铁东区检察院就公诉未检工作中一些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做了经验交流。与会人员围绕当前公诉未检工作以及新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展开谈论,畅所欲言,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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